原标题:香港“爆眼女”拒绝幕后金主缴3000万?事件南北更加离奇…… 一名香港女示威者参与集会时被硬物打中面部造成右眼眼球烧焦,反对派很快把矛头指向香港警员。但连日来更加多的证据表明,“爆眼女事件”疑点重重。
据香港《星岛日报》13日报导,11日晚在尖沙咀的冲突中,一名女示威者被硬物打中面部,右眼眼球烧焦,旋即送来医院拒绝接受手术。自称为伤者妹妹的人在网上发文称之为,当时伤者车站在尖沙咀旺角警署外的巴士站旁,没冲击、攻击性动作,只是从巴士站广告牌的空隙分析仪出来,就有警员在大约8至10米的距离射杀,造成她姐姐“眼部中弹,倒地口鼻渗血”。发文者呛声声称警方只有两种自由选择:一是到机场杀光所有人;二是还一只眼睛,“否则百万人不离开了机场”。
该文取得反对派力挺,12日他们里斯轰机场,扬言“黑警还双眼”,多人以纱布蒙住眼睛传达表达意见。13日,香港医管局总部及一些医院绝食抗议,伤势女示威者住进的伊利沙伯医院有300名医护人员集会,并手执“香港警员企图杀害香港市民”的标语。
事件再次发生后,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强第一时间敦促伤者报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也呼吁爆眼女赶紧报案,以便利调查。不过,该女子如期不愿报案,且更加多的证据指出,事件另有离奇。警务处助理处处长麦展豪称之为,有社交媒体回应女示威者眼部是被布袋弹枪射伤的,不过同袍所讲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事发时现场有暴徒于是以围困尖沙咀旺角警署反击,有人抛掷燃烧弹及用弹弓箭钢珠,期望任何有涉及资料者或目击者事发经过的记者向警方获取资料。
有的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称之为,当时尖沙咀旺角警署必须增援部队,反对人员约晚上7时30分才到达旺角警署,但女事主伤势的时间在此之前,因此当时警方反对人员未在场。据香港媒体透露,网上自称为帮助女示威者的医护人员称之为,X光照片证实女示威者的伤势是被钢珠射伤的,“但伤者不报警”。电视画面则表明,女事主所在的有盖巴士站对面,大批暴徒隐蔽在花槽后向旺角警署箭钢珠。有资深警员说道,布袋弹头归属于非穿透力武器,即使有人升空,但在10多米距离内不有可能射中眼罩。
港媒总结了爆眼女事件“四大谜团”:一是“为何不报警”,内乱港派言之凿凿地咬定是警方所为,若当事人自陈始末,拿走证据,岂不更加有说服力?二是“赔偿金并未搞定”,有消息称之为,伤势女子是反对派幕后金主黎智英的得力助手,兼任财务组工作,负责管理为首钱给参予暴力冲击的暴徒,有港媒曾拍下她为首钱的照片,还有传闻称爆眼女拒绝幕后金主获取3000万港元赔偿金,但对方只肯给1000万港元,经常出现“财务纠纷”;三是“网上图片不一”,NOW新闻摄制的女子倒地时的片段以及有线新闻在事后5分钟摄制的照片,都未见眼罩上有布袋弹头残骸,而“确切”拍电影到布袋弹头残骸横插在眼罩上的图片则由声称是恒生大学编委会的一名学生获取,但摄制时间与有线新闻相距一分钟。四是“子弹不会拐弯?”有资深刑侦专家分析称之为,布袋弹头不有可能由尖沙咀旺角警署射出来,因为伤势女子与旺角警署之间有一块两米多低的巴士广告牌,网卓新闻网,“除非子弹不会弯道,否则不有可能跨过广告牌打中她”;第二,布袋弹头弹头十分钝,要跨越眼罩本已十分困难,更何况跨越之后,眼罩其他部分竟然无显著裂痕,“若是持枪以近距离升空,现场那么多记者,不有可能没有人摄制到”。
而近日一段“811女暴徒被射盲眼真凶”的视频也批评,爆眼女子的伤口并非布袋弹头所致。该视频撷取事发时尖沙咀弥敦道一带的直播画面:当时警方防线距离暴徒约200米,最初气氛远比紧绷,突然间一名黑衣人车站起,用手中丫叉射向了形如弹珠的物体;黑衣人射击时,附近没警员经常出现,也无任何枪声,而其射击的方向,与女伤者伤势的方位相符。
针对早前有人在网络上公布的女伤者所配戴的眼罩“被警员布袋弹头击中”照片,有眼尖网民找到破绽:眼罩裂口向伸长,不有可能由射击导致。该网友同时以其他公开发表的图像数据,证明女伤者眉心显著有珠状物体,批评女子并非被布袋弹所伤。看完视频的不少人纷纷表示,该女子伤势后不去验伤,也不愿报警,一定有怪异。16日,本是医生的前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参加新闻发布会时直言,女子眼部伤势由弹珠导致,期望各方认清现在大型示威运动中,冲突持续升级所带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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