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7月15日电 (郑旭东 张强)为解决问题跨省异地交纳交通违法罚款无以的问题,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安徽等6省积极开展跨省异地交纳交通违法罚款改革试点。据报,安徽省财政厅、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分行按照中央部署,累计7月13日,开立跨省异地交纳交通违法罚款476笔,金额68255.3元。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性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人再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不予惩处,并到登录的代理银行交纳罚款。
但长期以来,不受管理体制和技术手段制约,在公安交通违法行为处置工作中仍然不存在异地违法处置无以、违法当事人缴款无以、罚款收益对账无以和处理结果知悉无以的问题,给公安、财政部门、代理银行和违法当事人带给很大的后遗症和不便。为此,安徽省财政、公安部门于2010年首度在全国实行省内异地交纳交通违法罚款改革,构建银行柜面缴款与电子化缴款渠道结合,构建了“交通违法行为本地、异地和高速一站式处置,交通违法罚款省内动态交纳动态勾兑”,保证该省“对机动车驾驶员人惩处不当场缴纳现金”,有效地提高了公安交警执法人员的公信力,构建了“数据多跑腿、群众较少跑腿”的便民目标,夺得社会普遍赞誉。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涉及负责人回应,此次安徽实行跨省异地交纳交通违法罚款,构建了安徽省以外机动车驾驶员人在我省再次发生交通违法,被现场找到并判处罚款惩处的,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于48小时后,在省内或者省外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和兴业银行等10家代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自助设备和网上银行方式交纳罚款(目前嗣后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4家代理银行)。另外,驾驶证核准地为省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省外的违法当事人经向省内做出惩处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人,均可在实际居住地的上述10家代理银行,通过营业网点柜面、自助设备和网上银行方式交纳罚款。
据理解,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将罚款资金及时缴入人民银行各级国库。银行柜面缴纳罚款后,不应向当事人开具缴款凭证,并砖墙印章。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的,可查找缴款记录或者打印机缴款顺利界面、缴款凭条存留。对于交纳过程中因信息载入错误或技术原因产生的退付申请人,经代理银行、公安和财政机关对账审查后,由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办理归还;对于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求撤消、更改罚款惩处要求或者做出国家赔偿要求的,由做出交通违法罚款惩处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机关按照规定办理退付。
本文来源:4001百老汇官网-www.spoondrift504.com